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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发生时采取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5-09-16  

1)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和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野外最好的防护场所是洞穴、沟渠、峡谷或高大树丛下面的林间空地。 

2)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要靠近打开的门窗、金属管道,要拔掉电器用具插头,关上电器和天然气开关。切忌使用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不宜使用水龙头。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等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收晒衣绳或铁丝上的衣服。不要从事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4)不要或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不宜停留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以及铁轨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不宜进入和靠近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临时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 

5)切勿游泳或从事其它水上运动或活动,不宜停留在游泳池、湖泊、海滨、水田等地和小船上。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锄头、铁锹、羽毛球拍、钓鱼杆、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6)当感觉到身体有电荷时,如头发竖起,或者皮肤有显著颤动感时,要明白自己可能就要受到电击,应立刻倒在地上,等雷电过后,呼叫别人救护。

7)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8)单位应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各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制度。雷雨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如雷雨过后,应检查安装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和信号线上的过压保护器有无损坏,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9)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以及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施工方式。 

10)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11)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同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如重新铺设电脑网络线、室外天线的移位和加高等都应该重新设计和建设防雷设施。 

12)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遭受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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